根據《關于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》(國科獎字[2015]46號)的規定,現將我單位擬申報的2016年度國家科技獎項目予以公示。
自即日起10日內,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項目持有異議的,可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。為便于核實查證,確保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地處理異議,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,并提供聯系方式。凡匿名異議和超出期限的異議,不予受理。